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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报指南
时间:2017-08-08 14:29 来源:未知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根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制订发布2017年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对于核心区一定规模且具有高成长性的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对核心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促进作用的企业,可根据其企业发展增速、研发投入强度、以及人均、地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给予最高500万奖励。
二、申报主体条件
1.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海淀园纳统,且符合下列之一:“十百千工程”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海淀区重点企业、2016年总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科技企业。
2.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2016年,企业收入增速高于海淀区平均增速,且企业的人均产出、企业研发投入保持正增长。
4.享受海淀区其他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本支持措施。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在申报项目是需提交企业信用报告。
征信报告相关通知:
http://www.zhsp.gov.cn/ztzl2014/zxzt/Afour/sbzn/CXSTHJ/xybgfybt/
2.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2016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7年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一、政策依据
对于核心区一定规模且具有高成长性的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对核心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促进作用的企业,可根据其企业发展增速、研发投入强度、以及人均、地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给予最高500万奖励。
二、申报主体条件
1.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海淀园纳统,且符合下列之一:“十百千工程”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海淀区重点企业、2016年总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科技企业。
2.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2016年,企业收入增速高于海淀区平均增速,且企业的人均产出、企业研发投入保持正增长。
4.享受海淀区其他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本支持措施。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在申报项目是需提交企业信用报告。
征信报告相关通知:
http://www.zhsp.gov.cn/ztzl2014/zxzt/Afour/sbzn/CXSTHJ/xybgfybt/
2.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2016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7年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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